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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变更地址登记

       作者:车管科      更新时间: 2008-11-19
 

服务事项的外网公示信息调研表

事项名称

机动车变更地址登记

办理单位

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

办理地点

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塘

许可(办理)依据

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02号)

许可(办理)类型

行政许可

许可(办理)条件

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,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转出前,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,并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。

申请材料

1、《机动车变更登记/备案申请表》;2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;3、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。

许可(办理)程序

查验岗—查验机动车,填写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》→登记审核岗审查相关资料或凭证,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,比对盗抢信息,录入变更后信息,打印受理凭证→档案管理岗核对登记信息,比对原始档案拓印膜,签注登记证书,整理资料归档→登记审核岗收回号牌,发放档案和登记证书,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。

法定许可(办理)期限

3个工作日

承诺许可(办理)期限

车主提供的资料齐全、合法的,在法定期限内办结

收费标准

辖区内变更:行驶证工本费15元,人工检验费50元;辖区外变更:收取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5元,人工检验费50元;需要换牌的,加收号牌费:汽车类100元;摩托车类70元;挂车类50元;三轮、低速货车、拖拉机类40元

办理窗口

衡阳市政务中心六号大厅

联系电话

0734-8595302

联系人姓名

王光满

所在部门

车辆管理所

联系电话

0734-8595338

E-MAI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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