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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证审验

       作者:驾管科      更新时间: 2008-11-19
 

服务事项的外网公示信息调研表

事项名称

驾驶证审验

办理单位(签章)

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科

办理地点

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塘

许可(办理)依据

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91号令)

许可(办理)类型

行政许可

许可(办理)条件

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A1、A2、B1、B2、N、P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,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,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内,提交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。

申请材料

1.身份证原件和驾证原件;2.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当年度的身体条件证明。

许可(办理)程序

1.1号窗口领身体条件证明表;2.4楼体检;3.3号窗口进机,领取身体条件证明回执。

法定许可(办理)期限

1个工作日

承诺许可(办理)期限

1个工作日

收费标准

不收费

办理窗口

衡阳市政务中心六号大厅

联系电话

8595320

备    注

(信息名称)

联系人姓名

唐友献

所在部门

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科

联系电话

8595320

E-MAI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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