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届湘台经贸交流合作会即将在我市召开,此次会议是今年省级重点经贸活动,也是我市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一次盛会,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为第五届湘台会的召开创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交通环境,支队决定于2009年10月19日至11月9日,在城区开展为期20天的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和谐、文明交通为要求,坚持“突出重点、集中整治,评比竞赛、奖优罚劣”的工作机制,通过集中整治,使城区各主干道乱停、乱行现象明显减少,公共营运秩序明显好转,城区不出现大面积交通堵塞现象,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,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,杜绝不文明的交通行为,确保实现城区交通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总体目标。
二、组织领导
支队成立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,由支队长李衡负总责,政委何湛任组长,常务副支队长唐先龙、副支队长肖湘鹏任副组长,支队其他党委成员和各城区大队、直属大队以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副支队长肖湘鹏兼任办公室主任,秩序科长刘国华、办公室主任廖承意任办公室副主任,办公室设秩序科。
三、整治重点
1.摩托车整治。重点整治无证驾驶、无牌行驶、乱停行为;闯禁区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不按规定载人、非法安装晴雨伞等行为。
2.公共客运车辆整治。重点整治站外上下客,随意上下客,不按规定行车,抢道抢客,污损号牌等行为。
3.机动车在五条主干道乱停乱放整治。整治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和违法占道停放。
四、抽调警力安排
为确保此次整治取得实效,支队决定抽调下列两个单位警力,协助做好城区交通整治工作以及湘台会期间的交通保卫工作:
1.衡南县大队抽调20人到雁峰区大队;
2.衡阳县大队抽调20人到石鼓区大队。
五、整治重点路口及路段
石鼓区以人大路口、船山大道附一路段为整治重点;
雁峰区以白沙广场路口、黄白路为整治重点;
珠晖区以衡阳广场路口、湘江东路为整治重点;
蒸湘区以晶珠广场路口、解放大道汽车西站周边道路为整治重点。
六、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日
2009年10月26日,上午9:00—11:30;
2009年10月28日,晚上8:00—9:30。
七、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
第一阶段:组织准备,宣传动员(10月19日—10月25日)。
宣教科要积极与市委宣传部、报纸、电台、电视台等新单位联系,大力开展此次整治交通秩序重要意义的宣传报道,重点宣传摩托车对城市文明创建、品味形象、治安、交通秩序、交通安全的影响。各城区大队要采取宣传车上路宣传和分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,把此次整治工作内容及精神传达到社会的各个角落。
第二阶段:整治阶段(10月26日—11月1日)。
机关直属大队和城区大队要结合我市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,把全部警力投入到路面上去,按照整治重点内容,开展区域性整治行动,每天不少于二次,对违反《道交法》和政府通告的交通违法行为,严格依法处置。
第三阶段:维护巩固阶段(11月2日—11月9日)。
各城区大队要加强示范岗台的执勤警力,继续坚持交通高峰期手势指挥,还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内交通乱点、堵点,在重点时段将全部警力投入到各自辖区内的路口及路段,全力维护交通秩序,杜绝湘台会期间交通拥堵情况的发生。
八、工作措施
1.加强领导,周密组织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领导。各城区大队要精心组织实施,要抽调专人,集中力量,集中时间,对重点路段、重点问题反复开展整治。各单位要搞好思想发动,解决好参战人员的畏难厌战情绪,全力以赴投入交通秩序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2.广泛宣传,大造声势。各城区大队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,宣教科要组织各大队出动宣传车,利用报纸、电视、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,进行广泛宣传。配合新闻媒体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,要落实专门措施,既要有主题鲜明、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,又要有紧贴一线的宣传报道,使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这一举措家喻户晓。
3.严格执法,依法行政。在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期间,广大民警要使用执法规范用语,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、严格执法程序,按照《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》的要求开展整治,坚持做到理性、平和、文明、规范执法,要将安全教育、安全提示有机融入执法,增强执法效果。